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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当地媒体披露,该市闽侯县一名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处罚10万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审理后认为处罚畸重,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卖了70斤芹菜收入136.5元,纯利润仅为14元,却被罚款10万多元,涉案案值与罚款之间相比高达730多倍,这种错位令人愕然,舆论哗然。
多位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小过重罚”屡禁不止的直接原因是机械执法,忽视了行政处罚法的总则性规定,处罚金额不符合群众朴素的认知,也不利于让执法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有律师建议,有必要对处罚标准、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等条款进一步细化,避免自由裁量弹性过大。(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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