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地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掠影(引题)
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深入千家万户(主题)
为离婚纠纷家庭提供“专家会诊式”指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家事庭庭长罗琳向案件当事人解释《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内容,要求二人按照指导令,遵从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如若有一方违反,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据悉,这对夫妻因离婚纠纷,数次冲突,上演“抢孩”大战,导致年仅5岁的孩子性格内向、懦弱。庭审结束后,法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谈心,女方不忍孩子受伤害,选择撤诉。为防止当事人关系恶化,对孩子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历下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双方当事人表示在离婚问题上会谨慎选择。
承办此案的法官罗琳认为,在家事纠纷中应将裁判与不同形式的说理相配合,《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对裁判文书的有益补充。自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历下区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余份。区妇联“适时介入、跟进指导、跟踪服务”,强化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的联系联动,挖掘家庭教育优质资源,组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团队,共同为离婚纠纷等案件家庭提供“专家会诊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制定专属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及时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家庭教育指导。对重点家庭和人员,密切关注并指导街道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情感关爱、生活帮扶等维权服务,积极探索解决广大家庭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办法。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建/李甜甜)
湖南长沙
“1+10”服务体系为家长解惑
“孩子成绩不好,我们母子的关系也越来越糟糕,已到了无法沟通的地步了,能不能帮帮我?”不久前,一位焦急的母亲向湖南省长沙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求助。
咨询师蔡汉权与这位名叫李芳(化名)的母亲沟通后发现,家长在生活上对孩子包办、溺爱,在学习上多方控制,忽视了孩子的心理需求,导致读初二的儿子缺乏学习动力,学习主动性差,生活自理能力弱,心理敏感且不自信,过度在意他人评价,在与父母沟通过程中冲突不断。
蔡汉权向李芳讲解了青春期孩子的特征,帮助她看到孩子来自学业、老师、同伴相处以及自我生理和心理发展等方面的压力。蔡汉权建议父母以细心、耐心、爱心陪伴青春期孩子,给予支持和引导。
通过与咨询师现场沟通,李芳觉察到自己对儿子的期望值过高,忽视了孩子的内心感受、需求和想法,认识到由于自己的教养方式不当、沟通方式欠妥等问题,给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
李芳按照咨询师的指导,从认知、语言、行为、情绪等方面调整自己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在后期连续两次的辅导中,李芳反馈孩子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通过几次咨询,我学习到了正确的教育理念。蔡老师还从亲子沟通、教育方式等方面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建议。现在,我和儿子的关系融洽多了。”李芳表示。
据了解,自2022年9月以来,长沙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已接待、指导了几十个寻求帮助的家庭。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妇联不断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长沙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10”组织架构,即1个市级中心+10个县级中心。设立家庭教育咨询室、父母课堂、培训室,研发了100个家庭教育主题系列课程等。(邵伟)
云南昆明
为亲子提供个性化教育指导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某中学高一学生赵某是家中的长子,由于弟妹年龄小,母亲袒护他们,疏于关注他的心理及教育问题。父亲脾气暴躁,父母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甚至父亲当着孩子的面对母亲施以暴力。各种原因叠加,导致赵某性格内向、偏执,并出现了在校伤人、在家自残的状况。
得知情况后,学校妇委会、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对赵某做了心理疏导和沙盘游戏治疗,帮助他宣泄不良情绪。交流过程中,赵某提出希望学校提供健身场地供其训练。后经学校协调,赵某顺利加入了健身课程课后服务小组,通过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转移注意力,有效控制了情绪。
安宁市妇联、市教体局和校方联合对赵某父亲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和教育。赵某的父亲深刻认识到家暴行为给孩子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他表示:“我会认真反思,认真改正,杜绝和老婆争吵、打架现象,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家庭氛围。”
如今,赵某的精神状态有了较大的改善,学习成绩大幅提升。
2023年初,原告李某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法院起诉,要求与夏某离婚。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双方因矛盾未妥善处理,致使6岁孩子700多天未能接受学前教育。最终,该案通过调解,孩子继续由李某抚养,夏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孩子必须上学。
据悉,截至2023年4月28日,针对诉讼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安宁市法院联合市妇联共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02份,引导离婚夫妻理性客观处理离婚后与孩子的关系,履行好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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