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网安徽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获悉,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9.1万元罚款。具体如下:
1、未按规定履行金融统计义务;
(相关资料图)
2、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
3、未按规定履行假币收缴义务;
4、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
5、漏报投诉数据。
王四海,时任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1.4万元罚款。
根据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这一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对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5000元。
近日,凤凰网安徽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获悉,安徽黄山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6万元。具体如下:
1.涉农贷款统计分类不准确,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分类不准确;
2.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3.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周梦雨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范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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