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以上内容中有争议的部分以公司的解释为准。
2、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并没有对本文所提到的对商品促销广告中的“最终解释权”这一概念作出明确解释,而我国学术界对它也没有比较明确界定。
4、2、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到第15条,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概括起来包括:(1)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的权利;(5)获得补偿、赔偿的权利;(6)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接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8)人格尊严、民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5、正是基于这些权利,在法律的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权利。
6、3、“最终解释权”条款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属于格式合同条款。
7、为了防止对格式条款的滥用,《合同法》第40条明确规定,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8、4、此外,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
9、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参考资料2015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找法网[引用时间2018-1-20]2017最新《合同法》全文.找法网[引用时间2018-1-20]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全文.应届毕业生网[引用时间2018-1-20]。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键词: